人才补贴:人才生活津贴、综合补贴

基层就业

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本科生(技师)、大专生(高级工),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或综合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发放。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