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2024-09-11 09:08:29 0 0 就业见习服务对象: 1.认定为见习基地的企业。 2.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校毕业生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6-25岁登记失业青年。 政策条件: 1.企业需按时发放给见习学习生活补贴、实发生活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见习期3~12个月。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两年内”的起始日期以毕业证书记载日期为准。 补贴规则: 1.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补贴期限3-12个月。 3.补贴频次为每月一次。 补贴标准: 计算方法:按见习学员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服务流程: 1. 见习基地需在系统中做好基地认定、岗位发布、人员招用,见习开始日期从次月1日开始,提供《见习协议》、《毕业证书》、《工资流水》、《申请表》等材料。 2.按月核验:当月见习结束后企业在系统中申请生活补贴。 3.审核结束后,业务人员操作汇总发放功能,可输入发放起止月份进行汇总。系统将起止月份内已核验的补贴数据进行汇总报盘。 4.汇总完成后报送财政审核。 5.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 备注: 1.纳入省系统; 2.见习保险费、带教补贴申请随“见习补贴”一起申请。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