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习管理制度 大学班级管理制度是什么 2024-08-28 03:04:37 0 0 一、校学习部的规章制度一、奖学金评定制度1、评定时间综合评分评定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2、评定过程综合评分评定学习部负责组织,班委参加,必要时由全班同学参加评议,评比过程、评比结果应具有公开性、公正性。3、审批程序学习部将评定结果上交辅导员,辅导员审查合格后交学校学生处审批,经学生处批准后生效。4、评定结果本评定结果由学院辅导办保存,与每学期奖学金评比、每学年年终评优直接挂钩。学生毕业前由年级汇总,形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总评分。5、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普通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的评定。6、解释权本评定细则解释权归机电学院二、评定细则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1、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每学期所修学分必须达到本专业毕业时应达学分的八分之一;(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4)必须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杂费;(5)凡本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②所修课成绩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③所在宿舍本学期内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一定次数;④思想品德测评表中早操、晚自习、晚查寝、晚点名、辅导员打分单项分数为0⑤各种奖学金均不可兼得三、奖学金类别及具体评选条件: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进行评定,凡在我院在读的学生均可参加奖评。奖学金评定以本院同年级同班级为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算本院同年级同班级实际受奖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如下:必修课、限选课或分组选修课的考试平均绩点6.0以上(1)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以上的学生综合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思想品德分数超过80分。(2)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为了奖励在德、智、体、美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及代表学院参加各项省级以上比赛争得荣誉的学生,学院设立单项奖学金。①干部或个人奖学金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干部或个人总成绩在学院前5%。2.维护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舍已为人,见义勇为,事迹突出,受到表扬或表奖。3.条件为必修课、限选课或分组选修课的考试平均绩点5.0以上④奖学金金额为150元/人·年。②德育奖学金1.积极参加院、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且思想道德测评分和活动分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5名2.奖学金金额为150元/人·年。③英语单项奖。1.在英语四、六级统考中成绩优异,四级604分以上,六级570分,思想道德测评分要求必须60分以上才能拿到此项奖学金,每个等级每年级取5名,以及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参加国家、省、市级英语竞赛,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骨干队员,人数依情况而定。2.奖学金金额为100元/人·年。④学习进步奖学金。1.平均绩点比上学期进步1.5以上。2.奖学金金额为100元/人·年。注:(以上顺序为单项奖学金获得的优先次序,获奖前提均为每科成绩及格或60分以上思想品德分数60分以上可以参评)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报学生处批准后执行。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与评选办法1、本校在籍并参与正常学习活动的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提出奖学金申请,每个学生可申请1项奖学金,奖学金荣誉不可兼得,奖金可获得最高的一项。2、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即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三至五周内评定)。每次安全年标准的50%发放。3、学生综合奖学金按德、智、体全面考核,平均分和总成绩的算法原则上参照下面计算公式,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4、公式Y=(绩点*5+50)*0.75+思想品德分*0.25综合奖学金评比资格:绩点>=6,而且没有挂科记录,大二下学期需英语四级通过。活动分数包含各级各类比赛加分、荣誉加分、组织加分、参与加分等 5、分类:(1)综合奖学金:综合一等奖学金、综合二等奖学金、综合三等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①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绩点在5~6之间的学生干部(院干和班长、团支书为单项一等,其它班干和寝室长为单项二等)②德育单项奖学金:思想品德分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5名③英语单项奖学金:四级604分以上,六级570分,思想道德测评分要求必须60分以上才能拿到此项奖学金,每个等级每年级取5名④成绩进步奖学金:绩点比上学期进步1.5(以上顺序为单项奖学金获得的优先次序)6、在二级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指导下,各单位组织进行德育、智育、文体测评,计算学习成绩积分。在广泛听取教师(导师、指导教师、班主任等)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评名单。各单位奖学金初评结果应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7、各二级学院同一填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经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8、申诉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诉,各二级学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本二级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二级学院答复后5天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学校应征求各方面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奖学金的颁发1、学生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荣誉证书有学校统一制作。2、综合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的奖金有个二级学院自行发放。 3、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果已获奖学金,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院处分者,取消其所得称号,取消发放奖学金。六、附则1、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处(部)。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1)平均分平均分=(绩点*5+50),对于任课老师给出具体成绩的课程按学生的得分数计,优、良、中、及格按以下分数计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通过按60分计。本学期考试有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2)思想品德分:①导员打分导员视同学平时表现打分②获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加10分;获得省级荣誉的加8分;获市级荣誉的加6分。(3)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①十佳大学生一次加5分;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均一次加4.5分;②优秀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次加4分;③军训优秀学兵、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优秀志愿者等,一次加3分。(4)获得院级荣誉称号:①优秀学生标兵一次加2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一次加1分;②获得院级单项荣誉称号的一次加0.5分。(5)获集体荣誉称号:①集体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加8分,委员加5分,成员加3分;②集体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加5分,委员加3分,成员加2分;③集体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如校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负责人加3分,委员加2分,成员加1分;④集体获校主题团日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每获得一次集体负责人加2分,委员加1分,成员加0.5分;⑤集体获得院级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5分;(6)寝室卫生①每次获得卫生优秀寝室的成员在学期综合评定的思想品德成绩中加1分,已获标兵寝室的在后续评比中,保持一次另加0.1分,两次另加0.2分,三次另加0.3分并以此类推。每学期加、减分12次,(学生办检查12次,每两次结果取平均分记录一次,宿舍管理科检查6次)最高加16.5分。②对每次检查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在学期综合评定的思想道德测评成绩中据情况扣1-2分,连续2次或累计4次(及以上)的寝室全院通报批评。③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整改后,每得一次标兵寝室称号,可抵消一次通报批评。④学期结束,对《机电工程学院寝室卫生安全检查记分表》中个人卫生扣分累计达到8分,本人期末综合评定的卫生成绩(即寝室所获思想道德测评分加分)减半;个人卫生扣分累计达到15分,本人期末综合评定的卫生成绩为零分;个人卫生扣分累计达到20分,本人期末取消评奖评优资格。⑤重视学校联合互检。不论是公安处、学生处的安全卫生检查,还是每月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全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联合抽样检查,若被抽查的寝室,评为满分的,学院就定为标兵寝室,寝室成员每人期末德育加3分;98.5分以上的,为优秀寝室,寝室成员每人期末德育加2分;98.4—95.0分为合格寝室,不加、减分;94.9—90.0分为不合格寝室,寝室成员每人期末德育减1分;89.9分及以下为最差寝室,寝室成员每人期末德育分减3分,并全院通报批评。(7)早操①迟到早退扣1分②缺勤扣1分③无故不穿校服的同学占班级总人数1/3的班级,超过5次的班级,取消评选优秀班集体的资格④不得无故请假,每学期请假超过5次扣思想道德测评分3分,无故不做操的同学超过5次的扣3分(8)晚自习①迟到早退扣1分②无故缺勤扣2分③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及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行为每次扣改同学1分,超过5次者取消个人评奖资格④请假者应凭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否则无效,按缺勤处理(9)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以证书为准)①代表校、院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比赛的个人,一次加10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3分、2分、1分;②经选拔推荐,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活动,大型集体项目的加3分;其它如演讲、辩论、竞赛等的个人,一次加2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3分、2分、1分;集体负责人分别加3分、2分、1分;成员分别加1.5、1、0.5分。③经选拔推荐,代表年级或班级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活动,个人一次加1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④在报刊杂志上(校报以上,不包括校报)发表文章,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1,第三作者及以后加0.5,校报发表文章[新闻除外]每篇加0.5分。⑤非经过选拔推荐,以个人名义参加学校或校其他社团等部门组织的活动如演讲、辩论、竞赛等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⑥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大型集体项目(如健美操、拔河等)的加2分/活动,其它比赛项目一次加1.5分,获前三名再加1.5分,4至6名再加1分;参加方队的学生加1分。⑦代表年级或班级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一次加1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前三名再加1分,4至6名再加0.5分;集体负责人加1分;成员0.25分。⑧在重大体育活动中积极为大会服务,表现突出,经负责老师认定,可酌情加1至5分。注:向学校、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项加3-5分。其他未规定情况,根据相关条款酌情加1-5分。(10)特殊项:①被通报批评学生本学期所得奖学金降一等;被通报两次的和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要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大型集会等)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组织的一般活动和劳动者(如扫雪等),一次减4分;③其他情况由有关人员认定酌情减1-10分。注:以上加减分由负责老师和各班班委负责记录、考评。(11)晚自习制度细则①制度细则:1.每周一到周五晚6:30—9:00为大一至大二各班晚自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固定时间固定地点.2.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作为晚自习考勤第一负责人,制作并填写《晚自习考勤表》与《自习请假登记表》,由各班学委负责各班考勤汇总统计.3.院干检查制,一名干部负责3个班级(需要4位院干),不定时点名检查4.对于要请假的同学,必须要在当天自习结束前向各班负责填制《晚自习考勤表》的人提出请求并详细登记在《晚自习请假表》中,而对缺席自习被查处事后给出理由的一律不承认。5.对于请假者,必须事先通知负责考勤的学委进行登记,并附上证明,证明要求必须是撕下病例上记录所得病情的那一页或为请假条(请假条必须一律油所属辅导员签字批准),并要在《自习请假登记表》“所附证明”一栏由考勤负责人签字且证明材料一律保存。6.由于同学参加各种活动,包括听讲座,参加英语角,参加培训班等原因暂不能上自习而请假的,可以到班长或团支书处在《自习请假登记表》“原因”一栏填好具体原因,参加地点及活动起止时间,在第二天必须补充假条,7.各班学委负责填制月缺勤总次数统计表。8.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超过五次本月晚自习此项0分.9.学习部期末最后周总结并上分数。②查课制度1.主要有班级学习委员负责,制作班级出勤名单,每节课填写班级出勤实际情况,缺勤一次扣1分2.对应专业所在主席不定时不定点抽查,一并检查核对学习委员所作记录,如若发现学习委员弄虚作假,学习委员扣2分.3.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总结上分数.③学困生帮扶制度1.学委带领本班成绩优秀学生对学困生的学习进行一对一辅导2.学委定期检查辅导成果3.在期末考试中,学困生成绩无明显提升并继续下降者,学困生本人及对其辅导的同学各扣2分4.对于学困生成绩提升明显的班级,视提升幅度给予该班学委1~2分思想品德加分七、比赛信息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1)竞赛形式:①全国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赛期四天。②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专业不限。每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或教师组),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③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2)竞赛内容: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普通高校的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2、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1)竞赛形式:①竟赛为网上统一公布赛题,为期四天。②每队由两名或三名学生组成,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队内学生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③最后提交一篇英文的论文给组委员。竞赛内容:竞赛题目有很大的灵活性和新颖性。看重参赛队员的解决问题的原创性和创新性。3、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1)竞赛形式:①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②竞赛的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③于 1989年首办,每两年举办一届,2009年举办第十一届。(2)竞赛内容: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项具有群众性、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是展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窗口和选拔高素质人才的平台。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4、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小挑战杯”(1)竞赛形式: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产预测等方面内容,最终通过书面评审和秘密答辩的方式评出获奖者。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2)竞赛内容: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俗称“小挑战杯”)旨在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在全国高校中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的热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讯飞、中华行知网、澳视等一批学生创业公司从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进入实际运行阶段并逐步走向成熟。5、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1)竞赛形式: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注重培养大学生实践及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大学生网络商务运用水平,展示和激发网络时代大学生群体的个性与意志表达力和影响力。激发创业激情,增加创业实践,提高创业能力,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竞赛内容:①企业需求: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竞赛项目。②创意发挥:鼓励参赛队根据本地区或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特点开展能够产生社会或经济效益的创意、创新、创业项目。6、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1)竞赛内容:该竞赛充分体现了“节能减排、绿色能源”的主题,紧密围绕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和广大高校的积极协作下,起点高、规模大、精品多,覆盖面广,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大学生竞赛,7、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1)竞赛形式:海选阶段,参加《商道》企业经营模拟实战,参加者作为虚拟公司的领导人,需要在电脑提供的公司经营现状基础上,对该企业的各种资源,各部门职能统揽全局,运筹帷幄,并参与同行竞争、竞赛。竞赛的结果以公司的综合加权总值作为评估标准。海选优胜选手进入初赛阶段,需提交一份较完整的创业计划,包括图形、表格、相关数据等(2)竞赛内容:通过大赛,发现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创业人才,为未来青年企业家提供展示创意的平台。8、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1)竞赛形式:大赛分为:预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预选:11月—3月;初赛:3月下旬;复赛:4月;决赛:4月—5月(2)竞赛内容:预选:参赛团队可上传《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简体)》初赛:评审家对《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简体)》进行技术评估和商业价值评估复赛:加入专家指导环节,参赛队伍在专家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修改完成《创业计划书》,并按照组委会要求制作10分钟左右的创业团队介绍短片,最终将两者上传到大赛网站(短片内容为:项目介绍,团队介绍:指导专家、老师介绍;规定问题回答和个性展示,内容和形式可适当删减。)决赛:第一轮:决赛预赛,赛:大赛组委会通过网络,评选出15个项目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总决赛,参赛团队在总决赛前进行为期一周的的封闭培训,最终通过实战训练和现场比赛决出名次二、河南工业大学学分制管理条例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构建更加有利于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和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多年的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学分制与基本制度(一)学分制是以学生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主要特点是:以学分代替学年;以指导性代替指令性;以弹性代替刚性;以选课代替排课。(二)基本制度1、建立选课制度,允许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上课时间,有条件地选择专业;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辅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跨学院,跨专业修读课程。要积极建设一批结构合理、学科比例均衡的公共选修课:一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课程比例相对均衡;二是开设一定比例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方面的课程;三是建设好一批综合学科课程,减弱专业、系科界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建立学分绩点制,加强学生学习量和质的综合管理,将学分绩点作为选拔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称号、评定奖学金、决定是否授予学位、是否能辅修另一专业、是否能多修学分或少修学分、是否要发出学业警告、是否要重修、停学和试读等的客观指标,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的科学化。3、建立导师班主任制,从专业教师中聘请一批指导教师,担任导师班主任,向学生提供有关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教学计划和毕业要求等各种信息,帮助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志趣和就业目标的学习计划,与学生商讨和分析各种选课方案的利弊等。通过指导教师帮助,学生既能自主学习,又能遵循学习规律,从而达到培养目标。4、建立弹性学制,学生取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允许学生在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基础上,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不到标准修业年限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可以继续辅修专业。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后,弹性学制年限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本校继续学习。二、基本内容我校学分制的基本内容包括:修业年限、课程体系(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学分定额、学分绩点、学分的获得、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学生选课原则及选课办法、学籍管理规定等。(一)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允许学有余力的同学比一般同学多选读课程,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实践等环节,提前毕业,学习期限最短为三年;允许部分同学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七年。(二)课程体系(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限选课、任选课)两大类。必修课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选修课是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允许有选择地修读的课程。必修课不高于55%,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不低于45%。(三)基本学分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以课程学时数为标准进行折算。1、折算标准理论课每18学时1学分,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每27学时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金工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设计等)每1教学周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按30学时计1学分;公共体育课每学期1学分;公益劳动1周计1学分。包含于一门课程内的实验、实习、上机、课堂讨论等不单独计算学分,但必须按课程要求完成,否则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可精确到0.5。跨学期的课程分学期按独立课程计算学分;不足18学时的课程不统一开课,可作为讲座由学院自行安排;学生按要求参加的入学教育、体育达标、毕业教育等不计学分,但必须完成,并计入学生档案;课程及学分安排详见各学院教学计划规定。2、奖励学分(1)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类竞赛,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按《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学分;(2)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学分,在一般CN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每篇计0.5学分;(3)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并独立承担部分研究任务,其成果经院、系(教研室)审定,教务处认可,可计0.5学分;(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600分及其以上者记0.5学分;奖励学分作为校级任选课学分计入毕业学分,最高为4学分。(四)学分绩点为了考察学生学习的质量,在计算学生学分的同时,还必须计算该学生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计量单位。学分绩点的折算方法如下:课程学分绩点=绩点×课程学分数课程成绩与绩点对照表百分制考核的课程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成绩对应的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五级制考核的课程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对应的绩点 4.5 3.5 2.5 1.5 0备注:课程成绩90的成绩系数计为4.0,课程成绩91的成绩系数计为4.1,课程成绩99的成绩系数计为4.9,以此类推。(五)学分的获得1、学分数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均需经过严格考核,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2、考核与重修(1)必修课、限选课考核不及格,可补考,补考不及格可以申请重修;(2)任选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另选其它课程;(3)学生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登记“旷考”,不给学分,考核成绩记为零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只能重修。凡未经选课注册擅自听课者,一律不予考核,无成绩及学分。(4)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及其所占比例,由课程所在系(教研室)商定,经所在学院、教务处批准备案后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向学生宣布。平时成绩的评定须在书面考试前完成。平时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上习题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进行课堂讨论以及小测验等情况的综合评定。�(5)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6)体育课成绩的考核以平时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7)外语成绩的考核如果低一级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直接参加后续高一级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若高一级课程考试通过,可认为其低一级的不及格英语课程重修通过,并取得相应学分。但以前的学籍处理结果不再更改。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已公布且在425分及以上者,可认为以前不及格的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及格(60分),毕业审查及评定授予学士学位资格时不计入重修学分。但不能更改以前因大学英语课程不及格所做出的学籍处理结论。审核授予学士学位时,毕业生大学英语课程(普通本科为大学英语(IV)、专升本为大学英语(二))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应合格,或者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5分及以上。申请学习小语种(如大学日语)的学生外语成绩参照处理,但仅限同语种之间的冲抵。3、免听与免修部分课程或课程中的部分内容,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者,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听,但应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按时完成作业,参加平时测验和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可提前取得学分。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包括小语种)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成绩优良,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获得学分,但体育课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不予免修。三、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一)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学生修读的重要文件。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1、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修业年限、主干课程及学分定额;2、教学计划的总体安排及毕业生学分要求;3、课程设置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4、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5、必要的说明及统计数字。主要是对教学计划的构成做一个概括性的说明,并根据要求对计划中的一些教学环节做出统计。(二)各专业制订的学分制教学计划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明确规定:1、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数,各学期规定的学分数,第二学年结束后本科生应达到的最低累积学分数。2、教学计划中各类课程的名称、学分、总学时、开出的时间(学期)及平均周学时数。3、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数、周数及具体安排时间。(三)教学计划由学院院长负责组织制订,主管教学校长审定批准。一经审定,不再轻易更动,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应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提出书面说明,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四)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和选课计划。(五)学生选课原则与办法1、授课与修课。原则上,教师与学生有相互选择的权利。2、对于专业限选课和任选课,学生(不含新生第一学期)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8周对下学期所选课程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在接到学生选课申请的2周内,汇总到教务处,由教务处送有关教学单位,有关单位最迟应在学期结束前3周公布同意修课名单,以便部分学生重新选课。3、面向全校的选修课,选修学生少于30人者,一般不单独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并完成规定学分。4、面向本学院的选修课,选修学生少于20人者,一般不单独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并完成规定学分。5、课程一经选定,学生应认真修读,开课两周后放弃对该课的学习者,该课程以零分计。6、凡申请免听、免修的课程,学生必须提前申请,批准后方为有效。7、各学院应聘请学科和专业骨干,建立学生选课教师指导组,为学生选课提供咨询指导。8、教务管理工作的原则(1)学生管理及听课以教学班为基本单位。(2)开课及排课,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有关的院(部)统筹安排,提前公布,学生在导师(或班主任)指导下选修相应课程。(3)学生课程成绩由课程承担单位确认并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四、学籍管理(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学籍管理的相应制度与办法应既要严格要求,又能鼓励学生积极求知向上;2、严格考核制度,学生学籍问题的处理要明确、规范;3、健全考勤制度,考勤主要由授课教师负责。(二)学生转专业优秀学生可重新选择专业一次。重新选择专业适用于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在第一学年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1、转专业按插班的方式进行,每个专业可容纳的插班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于第一学年结束前报教务处向学生公布,由教务处会同接受学院根据学分绩点在申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择优录取,额满为止。2、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前两学期的所有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学分,并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现象;(2)思想品德测评良好及以上;(3)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4)身体及单科成绩必须符合拟转入专业的特定要求。3、被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新专业的教学计划,补修该专业的必修课、限选课。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其学费按所转入的专业标准收取。5、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的第三周之前完成。(三)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方能毕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政治上有公开反对宪法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2、在校期间因违犯校纪或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3、结业生;4、在校期间普通本科生必修课、限选课累计有25学分(含)以上、专升本毕业生必修课、限选课累计有15学分(含)以上是通过重修取得者,5、普通本科、专升本毕业生大学英语(或小语种)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者;6、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必修课总学分: 99限选课总学分: 12任选课总学分: 22总133个学分另外全校公选课不低于六学分三、大学班级管理制度是什么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必须充分重视。其他制度:一、卫生: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一按军训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4、注重个人卫生。二、活动: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