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补贴:《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4-09-11 06:09:41 0 0 自主创业在杭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满6个月,在杭缴纳社会保险,并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的重点人群创业者,可申领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