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才补贴:《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面向高校毕业生部分) 2024-09-11 06:04:41 0 0 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回嘉留嘉”求职补贴(嘉兴户籍毕业5年以内或在嘉高校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进入嘉兴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回嘉留嘉”求职补贴。)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