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南昌市新“人才10条”》(面向用人单位部分)

企业吸纳就业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育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子女就学方面,上述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就近就便、分级分类、统筹安排”的原则,给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配偶随迁方面,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随迁,可按照同等单位性质相应给予安排。医疗保健方面,将上述四类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范畴并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对我市重点企业和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由企业和单位提出需求,相关部门审核评估,按照“一人一策”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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