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代偿政策:什么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024-09-11 04:44:56 0 0 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涉藏地区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缴纳学费低于金额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文件来源: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7〕180号)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