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社: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 - 徐人社发〔2023〕99号 2024-09-11 04:15:02 0 0 其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资助标准 (一)对象范围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对上述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领取3年。 注意事项:本政策首次来徐就业时间需为2023年11月1日及之后,在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平台、企业就业可申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单位);若首次来徐就业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则不适用本政策,请查看之前的老政策《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原文地址:http://hrss.xz.gov.cn/govxxgk/014052557/2023-12-29/9f662afb-0157-4af3-8d68-b57e9185f97c.html 请根据工作单位属地进行咨询: 鼓楼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87636102; 云龙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80803749; 泉山区(港务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85806118; 铜山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68936619; 贾汪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66889659; 经开区人才办,联系电话0516-87735679;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0516-83405973; 市直属单位和重大科技平台,联系电话0516-85795138。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