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才补贴: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的通知(面向高校毕业生部分)

就业服务

实施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对来并落户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除薪酬外每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万元的学费补贴。来并工作后在太原市域内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2年内分别给予其他普通高校(含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12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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